菏泽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5-08-2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菏院办字〔2008〕33号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意见》和《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意见》的文件精神,提高我校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增强我校大学生的综合素质,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

1.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新形势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任务,是实现我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举措,是学生健康成长的内在需要,是建设和谐校园的基础工程。

2.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思想政治教育和大学生心理发展规律,贯彻立足教育、重在建设的方针,坚持心理健康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课外活动相结合、普及教育与个别咨询相结合、解决心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

3.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针对学生的心理特点,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传授心理调适方法,解析心理异常现象,帮助学生处理好环境适应、自我管理、学习成才、人际交往、交友恋爱、求职择业、人格发展和情绪调节等方面的困惑,提高学生心理调适能力,培养良好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协调发展。

二、加强宣传教育,努力营造适应学生身心发展的校园氛围

4.充分利用学校广播、电视、计算机网络、校刊、校报、橱窗、板报等宣传媒体,广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意识,努力营造心理健康教育的良好环境。

5.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依托共青团、学生会组织、班级和学生社团,积极开展形式多样、有益于提高学生心理健康素质的校园文化和社会实践活动,营造积极、健康、高雅的氛围,引导学生保持健康向上的心理状态。

6.进一步搞好具有学校特色的心理健康专题教育活动,坚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定期举办心理健康教育讲座、沙龙等,教育引导学生珍爱生命、关心他人,增强学生相互关怀与支持的意识,发挥学生在心理健康教育中互助和自助的重要作用。

7.全校教职工要根据学生思想动态和心理状况,在教学、管理和服务中,有意识、有针对性地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要积极主动地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关心学生健康成长的氛围。

三、强化服务,切实帮助学生解决各种心理问题

8.全校教师尤其是学生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学生,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加强与学生在思想、感情、心理上的沟通与交流,掌握情况,化解矛盾,润物无声。

9.重视开展经常性的学生心理健康辅导和咨询工作。认真做好个别咨询、团体辅导,充分利用信件、电话、网络等形式开展心理咨询服务,为学生提供及时、有效和高质量的心理健康指导和帮助。进一步完善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建立从学生骨干、辅导员、系领导到学校的快速危机反应机制,发现存在严重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的学生,应及时转介到专业卫生机构进行治疗。

10.积极创造条件,运用适合我校学生实际情况的心理评估工具,搞好学生心理普查,建立和完善学生心理档案,为实现学生心理问题的早期发现、及时干预和跟踪服务提供参考,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11.积极扶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社团,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学校网络优势,建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网站,积极搭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网络服务平台,为学生获取有关信息、咨询指导和特殊援助提供快捷有效的服务。

12.注重做好新生入学、毕业生就业、学生期末考试、专升本考试等重点时段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采取网络、手机短信等方式,积极主动地帮助学生放松心情,从容度过学习、生活紧张时期。

13.切实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特别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以缓解学生来自经济、就业、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压力,顺利完成学业。

14.要及时掌握学生心理变化,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家人发生重大变故的学生、学习成绩突然急剧下降的学生、失恋的学生、违纪的学生、言行异常的学生等学生群体要给予特别的心理关注,通过跟踪调查,及时给予指导或干预,防止这些学生因心理问题导致心理危机。

15.建立和完善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制定《菏泽学院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预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干预和避免因严重心理障碍而引发自伤或伤害他人事件的发生,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四、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我校实际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模式

16.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的重要作用。要注重发挥我校学科优势,特别要发挥哲学、社会科学相关课程教学对提高大学生心理素质的重要作用;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设《大学生心理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成功人际交往》等选修课程;要重视课程建设,不断丰富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通过案例教学、体验活动、行为训练等形式,提高课堂教学效果,逐步建立起适合我校实际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模式。

17.结合课堂教学和日常咨询服务,积极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依据,不断提高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

五、加大措施,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

18.要通过专、兼、聘等多种形式,建设一支以专职教师为骨干,专兼结合、专业互补、相对稳定、素质较高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要根据少量、精干的原则,按照1:3000的比例进行配备;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充分发挥学生工作人员,特别是辅导员和班主任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的重要作用;要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聘请有专业背景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充实到心理健康教育的队伍中来。

19.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专、兼教师的培训,并参照国家有关部门心理咨询专业人员相关规定和要求,逐步使专职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人员达到持证上岗的要求,专职人员的培训纳入我校师资培训计划。加大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兼职人员特别是辅导员、班主任的业务培训力度,使他们了解和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0.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专职人员纳入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管理序列,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评聘相应的教师职称。兼职教师从事学生心理咨询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比照教学工作量,计算工作量或给予相应报酬。

六、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

21.学校、各系(部、处、馆)都要把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纳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机制,形成课内与课外、教育与指导、咨询与自助相结合的工作体系。

22.完善我校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形成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系心理辅导室——学生班级心理健康委员三级网络体系。大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专门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各系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负责,政治辅导员兼任心理辅导员,负责本单位的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学生班委会中增设心理健康委员,学生宿舍室长兼任心理信息员,负责班级和宿舍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和学生心理状况信息汇总,及时发现并报告学生中的异常情况,确保信息畅通。

23.学校成立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学校分管领导、各相关单位、系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规划、组织、协调全校心理健康教育以及辅导、咨询工作。

24.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在各校区和学生居住相对集中的区域,设立心理咨询室和团体辅导室,及时有效地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

25.不断健全完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保障机制,落实符合专业要求的场所和设施,逐年加大投入,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列入学校的经费预算。专项经费用于心理健康教育的师资培训、宣传教育、辅导咨询、心理健康测查以及设备增置和更新等日常工作。

                                     二○○八年十月二十六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白俊兵(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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