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公寓管理中消防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5-08-2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学生公寓防火责任制

  1、中心主任是公学生公寓防火第一责任人。

  2、各公寓防火责任人是楼管员。

  3、各寝室防火责任人是寝室长。

  4、各级防火责任人的姓名必须张贴在防火预案、寝室门等明显处。

  5、防火责任人对管辖内的防火工作负全责。

  学生公寓防火“八不准”

  1、不准私自拉电源线、电话线和电脑网线。

  2、不准使用或存入电炉子、电热棒、电褥子等易发生火灾的电器。

  3、不准使用蜡烛照明。

  4、不准燃放鞭炮。

  5、不准使用酒精灯、酒精炉、煤油炉等明火炉具。

  6、不准在公寓焚烧纸张和杂物。

  7、不准在寝室内吸烟和乱扔烟头。

  8、不准乱动消防器材。

   学生公寓消防器材管理规定

  1、学生公寓消防器材由各公寓责任人负责管理。

  2、各公寓责任人每天要检查一遍(是否在位、完好)。

  3、各公寓清扫员每周要擦拭一遍(保持清洁)。

  4、公寓服务中心要及时检修。

  5、灭火器每两年要更换一次。

   学生公寓消防教育、检查、演练规定

  1、各公寓楼管员每月组织一期消防宣传板报和消防提示。

  2、各公寓楼管员每天以消防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不少于3次。

  3、公寓服务中心每年组织两次以消防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月”活动。

  4、公寓服务中心每周以消防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不少于2次。

  5、公寓服务中心每月组织一次的消防演练(主要演练工作人员)。

  6、公寓服务中心每年组织一次大型的消防疏散演练。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白俊兵(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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