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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征兵政策法规解读

发布时间:2016-05-3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牡丹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依照法律服兵役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义务。2016年度征兵工作已经展开,为便于广大群众特别是适龄青年了解掌握相关法律规定,我们收集整理了部分征兵工作政策法规,供读者参考。

一、应征入伍的基本要求

1.参军入伍的年龄要求

男青年为2016年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以放宽至24周岁,初中文化程度男青年不超过20周岁。女青年为2016年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毕业生入伍。

2.身高体重的基本要求

应征入伍的男性公民身高160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15%;女性公民身高158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3.双眼视力的基本要求

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外合格。

4.文身瘢痕的基本要求

面颈部纹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颈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颈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瘢痕体质,面颈部长颈超过3cm或者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5.征兵体格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征兵体格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外科、内科、耳鼻咽喉科、眼科、口腔科、辅助检查、士兵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

二、应征入伍的基本程序

从2014年开始实行网上征集,依托“全国征兵网”(网址为http://www.gfbzb.gov.cn)开展征兵工作。

(1)网上报名。截止12月31日,18-24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5月31日以前,登陆“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兵役登记完毕选择应征报名,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大学生(包括在校生和毕业生)还需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持表到应征地的乡镇、办事处武装部(含企业、高校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该表。(今年报名时间截止到8月5日,大学生报名时间向后延长至8月20日)。

(2)初审初检。报名期间,区征兵办公室和乡镇、办事处武装部及时登陆网上平台,下载打印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人员花名册。乡镇、办事处武装部会同军地有关部门对适龄青年现实表现、身体、病史等情况进行初审初检并确定预征对象。

(3)体格检查。区征兵办公室在网上平台确认送检对象,通过系统向送检对象发送短信通知体检时间、地点等信息,体检完成后的3天内,须将应征青年的体检结果录入网上平台;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待复检”“不合格”三种情况,不合格的注明简要原因。

(4)政治考核。区征兵办公室在网上确认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核,政治考核完成后的3天内,须将应征青年的政治考核结果录入网上平台,政治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情况,不合格的注明简要原因。

(5)走访调查。乡镇办事处武装部(含企业、高校武装部)在组织政治考核期间,安排工作人员对考核对象进行走访调查,落实与本人、家长、邻居、学校、村(社区)五见面要求,摸清考核对象的现实表现、入伍态度、既往病史等情况,为预定新兵提供依据。

(6)预订新兵。区征兵办公室对体检、政考双合格的青年,择优确定为预定兵对象,同时将预定兵结果录入网上平台。征兵期间,应征青年可登录网上平台,实时查询掌握个人预征、体检、政治考核和预定新兵的进展情况。

(7)张榜公示。预定兵对象经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确定为定兵对象,张榜公示不少于7天。大学生没有定完兵前,不得确定高中以下学历的双合格青年。

(8)批准入伍。集体定兵后,对定兵对象进行二次身体复查,合格的整理档案,批准入伍,按照新兵输送计划组织起运,入营后经过复查退兵期,完成入伍训练课目,成绩合格者授予军衔,正式成为一名战士。

(9)绿色通道。凡是大学生(包括大学新生、在校生和毕业生)报名参军入伍的,除享受保留入学资格、返还学费代偿助学贷款、优先提干考学、优先确定岗位、退伍复学考公考研加分等优惠政策外,必须开通绿色通道,优先报名、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去向,确保双合格大学生全部批准入伍。今年,应征报名的大学生在离校前即完成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签订预定兵协议,待身体二次复检合格后批准入伍,免去暑假期间往返学校参加体检政考的麻烦,最大程度方便大学生应征入伍。

三、现役军人待遇和优待政策

1.现役军人待遇。

⑴义务兵①义务兵服役两年,总收入约69600多元。其中津贴费约15600元,退役金约32000元(含医疗保险10456元、地方政府补助金9000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两年约22000元(发放标准按照发放年度的上年度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2015年发放10617元)2016年国家实行大学生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统筹制度,采取国家拿基数、省市拿补助的方法,解决各地因经济发展不平衡造成的优待金标准差距较大的问题,提高大学生在学校所在地参军入伍的积极性。②义务兵服现役期间,生活费、被装、免费医疗均由部队统一供给(每月生活费最低标准为540元);③退役时,对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部队将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获得荣誉称号或者荣立一等功的,增发15%,荣立二等功的,增发10%,荣立三等功的,增发5%;④退伍后,可参加市民政部门组织的免费技能培训。

⑵士官①下士(一级士官)三年,月工资约4200-4400元;②中士(二级士官)三年,月工资约5300-5400元;③上士(三级士官)三年,月工资约6300-6500元。以上标准为普通部队发放标准,边海防部队、应急机动部队、海军、空军及艰苦边远地区部队按照规定有不同幅度的增加。士官享受免费医疗、带薪休假和伙食补助。退役时,其一次性退役金、复员费、安家补助费、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退役医疗保险由部队进行结算,发放给本人(下士约11万元,中士约23万元,上士约36万元,四级军士长约55万元)。对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部队将按照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同退役义务兵)。

2.退役军人待遇。

⑴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①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②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③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④是烈士子女的。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标准,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

⑵退休。中级以上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退休安置:①年满55周岁的;②服现役满30年的;③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④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退休的退役士官,其生活、住房、医疗等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⑶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国家实施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落实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和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提高退役士兵就业能力。按照“政府主导、个人自愿、城乡一体、免费参加”的基本要求,通过政府组织、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最大限度满足退役士兵接受各类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需求,退役1年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按规定免费参加教育培训;退役1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或者参加职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资助或者补贴。

⑷退役士兵就业扶持。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企业,3年内按企业实际新接收安置退役士兵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50%,以促进退役士兵就业;对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可限额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为每户8000元,最高可上浮20%。

在招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要确保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退役士兵报考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基层政法机关公务员时,教育考试笔试总分加10分。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重点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应拿出5%的工作岗位,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之间公开竞争,由用人单位择优招录。

3.优待规定。

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人员)的,退出现役后,允许复工复职,并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工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服现役期间,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家属的有关福利待遇。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的承包地(山、林)等,应当保留;服现役期间,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承包合同的约定缴纳有关税费外,免除其他负担。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残疾军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待。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凭有效证件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由管理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免票和减收票价优待。

四、大学生应征入伍优先及优惠政策

1.大学生应征入伍优先政策。

大学生入伍可以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治考核、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去向。大学生合格一个批准入伍一个,大学文化程度青年未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以下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大学生批准入伍后,同等条件下,优先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大学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高职)的大学生士兵,可以参加军队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录入后按照军队生长干部学员分配使用。

2.大学生应征入伍优惠政策。

⑴进一步完善高校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即新出台的6条优惠新举措)。①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②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③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④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⑤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中附寄应征入伍优惠政策。高校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附寄应征入伍宣传单,宣传单主要内容包括优惠政策概要、报名流程指南、学籍注册要求等;⑥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⑵认真落实鼓励高校学生入伍已有的政策措施。①复学(入学)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②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③考试升学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④高职(专科)升学。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⑤政法干警招录。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⑥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⑦退役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五、大学毕业生士兵选拔军官政策

大学毕业生士兵是指军队从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全日制毕业生中征集的士兵;所称选拔军官包括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报考军队院校和保送入学。

1.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

⑴选拔范围。在部队服役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均可列入提干选拔范围,向作战部队和艰苦边远地区倾斜。

⑵基本条件。①政治立场坚定,军事素质过硬,文化基础扎实,有发展潜力,志愿献身国防事业;②中国共产党党员或者入党积极分子;③大学本科毕业的,包括第一批和第二批统一录取并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入伍,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第三批录取并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且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毕业生;研究生毕业的,必须是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④截至当年6月30日,入伍1年半以上(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应当入伍2年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⑤现实表现好,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先进个人;三本毕业的还应当担任班长或副班长,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军事训练标兵;⑥截至当年6月30日,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6周岁,研究生毕业的不超过29周岁。其中,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的,被军区级以上单位树为重大典型、表彰为英模人物的,在驻国家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部队服役且为少数民族的,年龄可放宽1岁;⑦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⑶优先条件。①中国共产党党员;②担任班长或者副班长职务;③获得三等功或者军队科技进步三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④国家“211工程”院校毕业;⑤军队建设急需的国家级或者省部级重点建设学科毕业;⑥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⑦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本科第一批录取;⑧全日制本科毕业且取得双学士学位;⑨在师以下作战部队或者驻艰苦边远地区部队服役。

⑷选拔程序。①组织推荐。团、营级单位党委和基层党支部,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全面衡量申请对象条件和现实表现,对符合提干对象条件的,逐级研究推荐,报师(旅)级单位政治机关。其中,基层党支部应当指导军人委员会,按照规定组织民主推荐,参加推荐的人员,不少于本单位实有人数的五分之四,赞成人数少于参加人员三分之二的不得推荐;②考察筛选。师(旅)级单位政治机关会同其他机关,对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推荐对象进行综合考察,根据推荐计划筛选确定公示人选,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师(旅)级单位党委根据考察和公示情况,研究确定推荐对象,报军级单位政治机关;③资格审查。军级单位政治机关,组织提干推荐对象档案材料审查和体格检查。体格检查应当在军队中心以上医院或者相当的地方医疗机构,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实施。档案材料审查和体格检查合格的,经军级单位党委批准后,报军区级单位政治机关;④考核审批。军区级单位司令部机关会同政治机关集中组织提干推荐对象进行军事职业能力考核。军区级单位政治机关按照总政治部下达计划和考核成绩确定提干对象,报总政治部核准后下达提干批复。

⑸考核面试。①军事职业能力考核。全军统一命题,内容包括军事科目考核、综合知识与能力考试、心理素质测试。军事科目考核包括入伍训练、分业训练两部分。其中,入伍训练考核由师(旅)级单位组织,分业训练由军级单位组织;军区将对部分入伍训练科目进行集中抽考。综合知识与能力考试包括军事知识、基本常识、分析推理和综合能力四个部分;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考试内容增加科学文化知识部分;②心理素质测试:采用总部下发的“心理测试系统”进行测试。入伍训练科目考核、心理素质测试,其中任意一项不合格的,不得列为提干和保送入学对象。军事科目考核成绩按满分50分折算后,和综合知识与能力考试成绩(大学毕业生士兵考试满分400分,优秀士兵保送入学考试成绩满分500分)相加计入总分;③面试,面试成绩计入总分。按照总分排名择优选拔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和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

2.报考军队院校和保送入学:经全国统考录取的全日制专科学历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专升本)。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直招士官在部队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符合总部有关规定的可按计划选拔为基层军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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