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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校级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单县校区、郓城校区:

为做好我校2019届毕业生评优工作,根据《菏泽学院学生奖励条例》(试行),现就评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19届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项目

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

三、评选条件和比例

分别见《菏泽学院学生手册》

四、评选程序及审批程序

分别见《菏泽学院学生手册》

五、工作要求

1.评优工作是加强学生教育管理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把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组织好评优推荐工作,对评优中不按规定程序、弄虚作假的,取消评优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初选人员确定后,各单位认真组织填写《菏泽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表》、《菏泽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表》、《菏泽学院优秀学生评审表》(A4幅面、仿宋四号字、一式2份)、《优秀学生汇总名单》、《优秀学生干部汇总名单》、《优秀毕业生汇总名单》。

六、报送办法

各单位请于2019年3月15日前将初选人员名单打印并加盖公章,报学生工作处学生教育管理科,并发送电子邮件至:hzuxsc@163.com,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联系办法

联系人:祝清森联系电话:5668018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九年三月五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白俊兵(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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