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防火责任制
1、中心主任是公学生公寓防火第一责任人。
2、各公寓防火责任人是楼管员。
3、各寝室防火责任人是寝室长。
4、各级防火责任人的姓名必须张贴在防火预案、寝室门等明显处。
5、防火责任人对管辖内的防火工作负全责。
学生公寓防火“八不准”
1、不准私自拉电源线、电话线和电脑网线。
2、不准使用或存入电炉子、电热棒、电褥子等易发生火灾的电器。
3、不准使用蜡烛照明。
4、不准燃放鞭炮。
5、不准使用酒精灯、酒精炉、煤油炉等明火炉具。
6、不准在公寓焚烧纸张和杂物。
7、不准在寝室内吸烟和乱扔烟头。
8、不准乱动消防器材。
学生公寓消防器材管理规定
1、学生公寓消防器材由各公寓责任人负责管理。
2、各公寓责任人每天要检查一遍(是否在位、完好)。
3、各公寓清扫员每周要擦拭一遍(保持清洁)。
4、公寓服务中心要及时检修。
5、灭火器每两年要更换一次。
学生公寓消防教育、检查、演练规定
1、各公寓楼管员每月组织一期消防宣传板报和消防提示。
2、各公寓楼管员每天以消防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不少于3次。
3、公寓服务中心每年组织两次以消防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月”活动。
4、公寓服务中心每周以消防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不少于2次。
5、公寓服务中心每月组织一次的消防演练(主要演练工作人员)。
6、公寓服务中心每年组织一次大型的消防疏散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