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公寓服务中心清扫员岗位职责及工作要求

发布时间:2015-08-2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清扫员在楼管员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本楼的公共场所卫生清扫和保洁。

  1、遵守工作时间:上午7:0011:30时,下午1:004:00时。

  2、全面负责本楼公共场所的卫生清扫工作。每天上午清扫一次楼外分担区卫生,要在720时前完成;每天上午清扫一次走廊、楼梯、水房、厕所卫生,要在1120时前清扫干净。

  3、全面负责本楼公共设施的清扫工作。每天下午擦洗一遍公共场所的暖气片、窗台、楼梯栏杆、消防器材等公共设施;每周一至二次刷酸;每两周擦洗一遍公共场所的门、窗及玻璃;每个月打扫一次灰网和走廊墙裙;保证其清洁卫生。

  4、每天830时、1400时前必须将垃圾运到楼外垃圾存放处。

  5、坚持经常保洁。每天下午要进行两次以上卫生巡视保洁,保证公共场所清洁。

  6、遵守工作纪律。工作时间不准从事洗衣服、织毛衣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大声喧哗,不准直接用水管冲刷洗手间和卫生间,清扫洗手间或卫生间时不准影响使用者;下班时不准外带各种物品(个人物品除外)。

  7、要按规定摆放清扫用具和清洁用品。

  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白俊兵(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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