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首页 > 正文

我校与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签订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26-04-1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4月13日下午,我校与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在综合办公楼十楼会议室举行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曲相艳,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马继芳,副院长刘蔚、彭化生出席仪式。仪式由学生工作处处长尹晓允主持。

曲相艳代表学校向马继芳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对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一直以来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曲相艳介绍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发展情况和心理学专业学生培养情况,表示此次合作是在原有合作基础上的再提升,学校将凝聚双方优势资源,倾力打造“校医融合”全链条育人平台,全面增强师生心理健康素养。

马继芳对我校历史底蕴和办学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简要介绍了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在精神卫生、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基本情况。他表示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将以此次合作为契机,持续深化双方各领域务实合作,构建长效合作机制,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人才共育,共同推动医教研协同发展新篇章。

活动中,曲相艳和马继芳代表双方签订合作协议。随后,曲相艳代表学校向医院专家代表颁发兼职心理咨询师聘书。下一步,双方将根据协议规定,在人才交流、项目合作、心理咨询、社会服务等方面深化交流,共同为助推“健康菏泽”建设贡献智慧与力量。

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相关科室负责人,我校合作发展处、教师教育学院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活动。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

友情链接

菏泽学院微信公众号
菏泽学院微信公众号
学生工作处微信公众号
学生工作处微信公众号
高校辅导员
高校辅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