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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召开关于学生公寓用工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会

发布时间:2022-11-27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当前,疫情防控进入关键阶段,全校进入“战时”状态,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和教育部、菏泽市委要求,加强对高校用工人员管理,11月26日,菏泽学院颁布《疫情防控期间校内用工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学生工作处第一时间召开关于学生公寓用工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会。学生工作处处长杨红兵、副处长路长胜出席会议。学生公寓中心工作人员和各入驻商家负责人参加会议。

学生工作处处长杨红兵在会上指出,打响疫情防控阻击战以来,全校各部门、各院系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学校统一部署,形成了合力防控疫情、全面保障师生健康安全。目前,校内用工人员属于高暴露人员,需要重点防控,相关部门及各商家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事业责任心、强烈的使命感,守好学校阵地、明确当前工作重中之重,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

学生工作处副处长路长胜传达了学校关于做好高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会议和文件精神,并对下一阶段用工人员管理工作提出总体要求。

一、校内用工人员应严格按照学校通知要求及时完成核酸检测,漏检人员应设法就近及时补检;对扰乱核酸检测秩序、弄虚作假人员将进行严肃处理。

二、学校相对封闭期间,校内用工人员应严格遵守“家校点对点”行程管理要求,往返学校途中要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随时掌握家庭共同居住人员情况,及时阻断新冠病毒传播渠道;在校外期间不得参加聚会、接触外来人员,避免前往密闭公共场所等。

三、校内用工人员在居家期间存在以下状况,暂缓入校。

1、七天内有菏泽市域外高、低风险区旅居史或共同居住人员与发生疫情区域人员有接触史的

2、凡健康码、行程码非绿码的:

3、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

四、学校用工人员在校期间必须服从学校统一管理,做好在岗期间和生活中全程科学佩戴口罩等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学校用工责任单位或用工企业负责人应建立员工监测台账,做好员工健康状况及行程跟踪记录,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好疫情突发状况。

他强调,公寓中心要以疫情防控为契机,建立完善宿舍、直饮水、洗衣机、物业等各个领域的公共服务工作规范,进一步推进各项工作信息化、制度化、标准化、精细化。

疫情防控最关键的是要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面临这次“大考”,学生工作处坚决贯彻落实学校有关精神,迅速动员部署,学生公寓中心扎实做好学生公寓安全保障工作,尽心、尽力、尽责筑起抗击疫情的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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